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

學會游泳,救人自救兩不誤

   2012年10月1日晚上,香港南丫島發生船隻相撞事件,造成38人死亡。我們不知道這38個人中有誰會游泳,但由於事故發生在晚上,能見度低,加大了搜救工作的難度,多人在現場證實死亡。

   
每年暑假,許多青少年都會結伴到湖邊或海邊玩水,但是由於沒有成人看護,加上其水域較深,許多兒童都因溺水失去了年輕的生命,給家庭帶來巨大的傷痛。



假如,香港南丫島沉船事件發生在白天,其死亡人數會不會下降?在筆者看來,這至少為懂得游泳的乘客帶來了一絲生機,他們生還的機率也會加大。而每年暑假,如果兒童們到專業的游泳場所學習游泳,或者有成人在旁看護,那麼,世上會不會少一些因失去孩子而痛哭流涕的父母?


游泳,應該是一門基本的求生本能。從沉船事件我們就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,如果你會游泳,就相當於你有一條半的生命,在遇到危險時刻,你就有能力自救。但是,學習游泳,應該到正規的培訓中心,或在懂得游泳的成人的看護下學習,千萬不可以自己到無人看守的水域學習游泳,或與同伴在未知深淺的水中嬉戲玩鬧。


學會游泳,能自救,但懂得自救並不代表你有能力救別人,最後有可能連自己的性命也弄丟了。在救人的時候,應該採取側泳的方式,一隻手夾住落水者的胸,一隻水游泳。救人的時候應該游到落水者的背後,因為落水的人此時非常慌亂,會將手亂抓。如果你沒有把握,可以往水中投擲木板或繩索給落水者,還可以向附近的人求救。生命誠可貴,如果你有接受專業的訓練,或者有過救人的經驗,我們自然是提倡你獻出自己的愛心,下水救人。


在許多別的國家,游泳是作為學校的必修課,這比考高分重要得多,畢竟,人生有許多場考試,而生命,就只有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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